原标题:成都惩戒非法开办买卖银行卡、电话卡人员1376名
新华社成都11月3日电(记者董小红、袁秋岳)成都警方严厉打击贩卖银行卡、电话卡“两卡”违法犯罪活动,今年10月启动“断卡行动”以来,全市已对20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共打掉贩卡团伙36个,缴获银行卡574张、电话卡5.4万张。同时,成都警方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三大通信运营商,对首批1376名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两卡”的人员实施惩戒措施,其中包含银行卡惩戒1243人,电话卡惩戒133人。
据介绍,银行卡方面的惩戒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信用惩戒。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相关信息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二是限制业务。5年内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的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在购物网站快捷支付,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使用支付宝、微信收发红包和扫码付款。三是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单位和人员新开账户。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在电话卡方面的惩戒措施上,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通信运营商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5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成都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务必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贪图小惠小利。买卖、出租、出借银行卡和电话卡是违法行为,将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申请、办理支付业务等,还可能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