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孝感市委原书记潘启胜的“往事”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利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谢某某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其中披露了孝感市委原书记潘启胜的部分犯罪事实。
潘启胜(资料图)
判决书显示,谢某某是利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南漳利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利美进出口有限公司均系利美纺织集团公司的关联公司,由谢某某实际控制经营。
据判决书:2009年至2016年期间,利美纺织集团公司为在湖北省南漳县征地兴建新厂房、开发老厂房的过程中获得关照,及向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多次向曾经担任湖北省南漳县县委书记、长江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潘启胜(另案处理)行贿,行贿金额共计人民币166万元及价值17.1287万元的汽车一辆。
2009年10月,时任南漳县委书记潘启胜到利美纺织集团公司考察。谢某某提出,公司厂房以北的南漳县城关镇徐庶庙村新征一块土地,用于兴建新厂房,公司老厂房拆除后将土地性质转为商业用地,为了缩短办厂周期、节约资金,提出先行建设厂房的请求,潘表示支持。
此后,在新厂房建设、老厂房土地性质变更及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方面,潘启胜均给与了帮助。在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的情况下,新厂房竣工。为感谢潘,2010年至2011年9月,谢某某先后三次送给潘20万元。
2011年11月,已调任孝感市委副书记的潘启胜联系谢某某,为其胞弟(另案处理)“借”一辆汽车使用。谢某某会意,让叔伯兄弟垫资17.1287万元购买了一辆思域牌轿车,送给其胞弟。
2015年7月,因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谢某某找到已转任长江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潘启胜借款,潘答应出借。在其的安排和推动下,长江传媒集团未按照规定报管理部门核准,即通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于2015年9月、10月分两次将集团资金2000万元、1500万元,分别出借给利美房地产公司、利美纺织集团公司。2016年3月至4月,上述3500万元借款期限陆续届满,在潘的帮助下,长江传媒集团将出借资金展期六个月。此后至2017年1月,潘在贷款展期、贷款主体变更、续贷等多方面为谢某某的公司提供帮助。至案发,利美进出口公司向长江传媒集团的借款尚有980万元未归还。
为感谢潘启胜在借款方面提供的帮助,2015年10月,谢某某在潘启胜的办公室内送给其现金3万元。次月,谢某某再次提出要感谢。潘启胜让谢跟自己的胞弟联系。之后,谢某某通过自己掌握和使用的其妻侄潘某的银行账户,分20笔向潘启胜胞弟转账100万元。潘启胜得知后,安排自己胞弟跟谢某某商议,假意将自己母亲名下的一套房产委托给潘某出售,以掩盖与谢某某间行贿受贿的事实。
这之后,在谢某某的安排下,潘某与柳仕美签订代为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并进行公证。谢某某分两次通过潘某的银行账户,再次向潘启胜胞弟的银行账户转款23万元、20万元,以使房屋买卖显得更加真实。
判决书显示:2019年4月,潘启胜得知湖北省纪委监委在对其进行调查,遂与自己胞弟合谋应对调查,将思域牌汽车和23万元现金退还给谢某某,还以退还售房款差价的名义,将24.985万元经潘某银行账户退还给谢某某。
法院认为,利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谢某某作为对利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行贿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谢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单位行贿的全部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故判决利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谢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潘启胜出生于1965年1月,曾任湖北省省商务厅副厅长、南漳县委书记、孝感市委副书记、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省国资委主任等职。2017年11月起任孝感市委书记。
2019年11月7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孝感市委书记潘启胜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潘启胜简历
潘启胜,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湖北鄂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黄冈市委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黄冈市体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冈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等职务。
2005年12月,任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09年2月,任襄樊(阳)市委常委、南漳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9月,任襄阳市委常委;
2011年11月,任孝感市委副书记;
2012年9月,任孝感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
2014年3月,任孝感市委副书记;
2014年8月,任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7年4月,任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
2017年11月,任孝感市委书记;
2018年1月,任孝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孝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9年1月至11月,任孝感市委书记、孝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系第十一届湖北省委委员,第十三届省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刘光博 SN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