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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追溯”助力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无追溯数据不得销售

原标题:“天津追溯”助力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无追溯数据不得销售

来源:天津政务网

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疫情防控策略,该委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电子编码等信息技术,昨起,对我市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开展追溯管理,消费者可扫码查询产品溯源信息,同时对没有追溯数据的进口冷链食品,要求生产销售者坚决不经营、不采购、不销售。

9月11日,天津作为全国第一批6个试点省市之一,全面启动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工作。9月14日,按照“全程追溯、一码通行、便捷查询”原则,经过前期充分调研和紧张开发建设,“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完毕,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试点运行,目前已上传国家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追溯数据972条。在试运行基础上,10月30日起平台在全市食品生产销售环节全面上线运行。

截至目前,全市1008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单位注册“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数据2361批次,落实电子追溯码。食品经营单位在市场销售时,应在产品外包装或货柜明显处加贴“天津追溯”电子溯源码,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一扫”或“津门食安”微信公众号扫描产品外包装或货柜上的电子溯源码,查询产品溯源信息。

近期,市市场监管委将以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为契机,以进口冷链食品贸易商、食品生产企业、大型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和防疫安全检查力度,严查主体资格、贮存条件、追溯管理、质量安全等情况,如发现未在平台上传追溯数据的进口冷链食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下一步,该委还将结合平台运行情况,将不断完善和优化平台功能,加强培训、指导和服务,为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单位提供更便捷的追溯管理工具,让消费者查询更便捷、更畅通。

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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