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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起 河南全省高速公路0至6时禁危险货运车辆通行

原标题:11月5日起河南全省高速公路0至6时禁危险货运车辆通行

10月29日,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与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通告,11月5日起,河南全省高速公路每日0时至6时禁危险货运车通行,同时,部分高速路段将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11月5日起 河南全省高速公路0至6时禁危险货运车辆通行

据了解,禁行时段内,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同时,根据通告,呼北高速(G59)河南境内全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可绕行二广高速〔G55〕等路段);晋新高速(G5512)豫晋界至焦作西站(K33.5—K4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可绕行二广高速〔G55〕等路段);南林高速(S22)豫晋界至安阳开发区站(K103—K185.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可绕行234国道、341国道等路段)等高速路段,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此外,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

通告同时显示,遇有重大活动或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期间,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采取管制措施的高速公路通行。

根据通告,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企业,应当主动到加油(气)站所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报备车辆信息;配送车辆经收费站核对信息后,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配送目的地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并严格遵守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临时停靠条件的服务区,应当规范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区域及标志标线;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临时停靠条件的服务区,应当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提前进行警示提示。

通告同时明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低于上述规定速度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行驶。

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田萌)

责任编辑:郑亚鹏 SN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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