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沛县:推行疑难信访阳光听证制
来源:新华日报
近日,沛县沛城镇刘集村召开信访阳光听证会,就该村村民刘军等人反映的鱼塘补偿款去向不明问题进行听证。近两年来,刘军等村民多次上访,反映该村2013年、2014年的18万元鱼塘补偿款去向不明,怀疑被村干部侵占。
听证会上,信访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群众代表等40余人参加,“当面锣、对面鼓”,所有问题查事实找证据现场答复。经沛县纪委监委调查人员现场整整3个小时的调查,发现该笔款项被用于村组集体工程开支。村干部也拿出了建设工程的各项手续和开支票据,由第三方“五老”人员公正评判。刘军等上访村民签字认可。
刘军表示,以前总认为调查会遮遮掩掩、避重就轻。“现在一切摆在桌面上,心里的疑问一扫而光,对调查结果我心服口服,以后再也不上访了。”至此,一起持续两年之久的涉纪信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通过举办涉纪信访阳光听证会,既澄清了事实,又解开了信访群众的心结,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妥善解决涉纪信访疑难问题。”县纪委监委第三监察员办公室主任吴中信说,近期,通过阳光听证会已成功化解了3起疑难信访件。
今年以来,沛县纪委监委出台《涉纪信访问题公开听证暂行办法》,作为解决群众涉纪信访问题的一条新路径。该县规定,公开听证由基层党组织担当阳光听证的组织者、引导者;纪检监察调查组介绍调查情况,提出处理信访问题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的依据;信访人进行信访事项陈述,双方当事人进行答辩;依据党纪法规和有关政策,由“五老”组成的第三方公众评判人员发表意见,释疑解惑;经合议后,客观公正地作出听证结论,并当场宣布。
上访人接受听证结论的,签名结案;反映新问题线索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继续调查核实;上访人提出新诉求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落实。
“探索化解疑难信访阳光听证制,是县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思路回应群众诉求的新体现。”沛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波表示,县纪委监委紧密结合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将继续加大信访阳光听证力度,努力提高听证质量,最大发挥听证效益,积极化解农村社区矛盾,着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微点评】中央党校研究生导师、徐州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韩冰:一些疑难信访问题,多因为时间长、案情复杂,处理起来相对棘手。沛县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对信访听证流程、信访听证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引入民主监督,让第三方公众来评判,确保信访举报问题得到公开、公平、公正处置。阳光听证消除了信访举报人的疑虑,提高了处理信访件透明度及办理质量,思路找对了,方法找准了,再难的疑难信访问题都能够顺利化解。(记者李先昭通讯员戴苏林马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