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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用好 “第一种形态” 把好“第一道关口”

原标题:昌吉州:用好“第一种形态”把好“第一道关口”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昌吉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对州疾控中心李某进行约谈,李某当即表态,“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让我及时发现自身问题,我一定吸取教训、深刻反思、立刻整改。”

像这样的谈话提醒在昌吉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已成常态。昌吉州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监督职责,把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派驻监督的“第一道关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筑牢监督执纪“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该州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63人次。

该州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思想政治水平和把握政策的能力,促使其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认识和实践“四种形态”,深刻认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作用,在抓“前”、抓“早”、抓“小”上下功夫。通过党内组织生活,查找党员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上的失修行为;通过规范系统内部监督检查,查找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在执行六大纪律上的宽松软行为;通过作风建设常态监督,查找被监督单位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纪法规上的乏力行为;通过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查找在各类权力实施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行为。多举措同发力,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提醒,做到早介入、早纠治,做到“未病先防、已病防变”。同时加强回访跟进,督促被约谈对象将谈话提醒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避免一谈了之,促进干部时刻保持头脑“清醒”。

只有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才能真正实现管住大多数。该州纪委监委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不折不扣落实好自治区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规定要求,并从谈话提醒、履职约谈、批评教育等处置方式的运用、实施主体的确定、工作流程的规范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高被监督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能力水平、质量效果,有效防止“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昌吉州纪委监委田慧|责任编辑郭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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