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海口出台存量房 网上交易规则

原标题:海口出台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

本报10月20日讯(记者臧会彬)10月20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海口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已经正式公布,将于今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今后买卖双方可委托政府部门网上监管交易资金和交易手续,这将规范海口市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双方合法利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规则》明确,产权人、购房人自行交易时,可选择在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窗口或者金融机构服务点自助交易终端上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双方通过实名认证核实身份后即可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

办理过程中,由产权人登录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在购房人的配合下生成并网签双方协商一致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成功后,双方还需将存量房网签买卖合同打印签字确认,并将合同上传至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备案。合同备案的同时,买卖双方可在金融机构服务点签订监管协议,买方可将资金转入监管账户,过户完成后由住建部门通知金融机构划转至卖方账户,确保交易安全。

《规则》指出,买卖双方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前,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撤销合同的,需合同当事人同时到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存量房买卖双方通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撮合成交的,应当在其门店或办公场所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办理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海口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备案,签署书面承诺,取得授权后方可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

据了解,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系统可提供房源核验、购房资格审核、发布房源信息、签署中介服务合同、签署并打印备案存量房交易合同、交易资金监管等服务。

外媒热议:中国强劲复苏为全球注入希望 今起海南岛四周 或迎强风雨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