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高小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高小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高小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长期将单位公车配备的高速公路通行卡用于私家车;违反廉洁纪律,多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担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计财处副处长、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党委委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款结算、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高小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高小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小玲简历
高小玲,女,汉族,1962年1月生,广东梅州人,在职大学学历。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10月至1987年8月,任梅县粮食局会计;
1987年8月至1989年5月,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会计;
1989年5月至1993年2月,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财务科副科长;
1993年2月至1997年4月,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财务科科长;
1997年4月至1999年4月,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计财处副处长;
1999年4月至1999年5月,任民航广州中专学校计财处处长;
1999年5月至2008年11月,任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计财处处长;
2008年11月至2010年5月,任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10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副司局级);
2020年9月被免去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职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广东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