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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3年前公厕抛尸案开庭时间再次延期

原标题:安徽13年前公厕抛尸案开庭时间再次延期

新京报讯(见习记者薄其雨)10月13日,新京报记者获悉,13年前的安徽少年沉尸公厕案庭审再次延期。该案再审开庭时间原定于9月22日,后延期至10月中旬,此次延期具体开庭时间还需等安徽省高院通知。

案情回顾:一嫌疑人死刑被撤销

新京报此前报道,2007年2月25日,安徽省颍上县个体户杨中芬接到警方通知,其16岁儿子周杨的尸体,在江店孜镇原区政府公用厕所里被人发现。

根据颍上县公安局刑事科学鉴定书和尸体照片,周杨为颈部损伤致机械性窒息。

案件一直未破,直到2010年,一起盗窃案中的嫌疑人向司法机关举报,同伙左德刚、陈永宣、杨士庆三人涉嫌杀害周杨。

2013年10月29日,案件在安徽高院开庭审理。法院认定,左德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陈永宣被判处死缓,杨士庆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判决文书详述了案发经过。2007年1月13日,左德刚因怀疑周杨盗窃其网吧的空调外机,邀集陈永宣、杨士庆到江店中学门口找到周杨,将其带上车行至江店孜镇原区政府附近拳打脚踢,周杨逃至公用厕所旁被三人追上。陈永宣用绳勒、左德刚用手掐周杨的颈部致其死亡。三人将周杨尸体头南脚北抛入厕所粪坑内,乘车逃离现场。

受害人母亲杨中芬指认原厕所位置。受访者供图

受害人母亲杨中芬指认原厕所位置。受访者供图

一审判决后,左德刚提起上诉,安徽省高院发回重审。此后10年时间里,该案经历了6次审理,其中5次左德刚被判死刑。

2020年5月25日,安徽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左德刚的死刑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年。

判决文书显示,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左德刚等三人实施故意杀人的证据主要依靠言词证据,但左德刚等人的有罪供述之间在关键情节上存在矛盾,关键证人的证言前后不一,存在矛盾,疑点未得到合理排除。

最新进展:再审开庭时间再次延期

终审判决后,杨中芬多次向法院申诉,请求法院立案审查。2020年7月6日,杨中芬收到安徽省高院的立案审查通知书,周杨被杀一案将启动再审,开庭时间定于9月22日。

9月17日,安徽省高院通知杨中芬及其代理律师,开庭时间延期至10月中旬,延期原因未知。

9月30日,杨中芬的诉讼代理人收到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该通知书写明“本院审理的原审被告人左德刚故意杀人再审一案,定于2020年10月15日上午8时在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新京报记者从死者母亲杨中芬处获悉,10月13日上午,自己前往安徽省高院后收到了儿子周杨沉尸公厕案庭审再次延期的通知。杨中芬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延期后此案的开庭时间尚不清楚,具体情况还需等安徽省高院通知。

杨中芬称,得到再次延期开庭的通知后,自己感觉“手脚发软、全身无力”,其子周杨被害已近13年零8个月,“这些时间等得太煎熬”。

受害人周杨。受访者供图

受害人周杨。受访者供图

13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联系安徽省高院,一工作人员称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具体情况现不方便透露。

编辑刘倩

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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