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出台新政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
来源:新华日报
10月12日,省政府召开发布会。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委编办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省政府新出台的《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进行介绍解读。
“五个方面”促创新
开发区是江苏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富民的重要载体。今年以来,全省开发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经济运行逐步回升。1-8月,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17997.0亿元,“四上”企业营业收入107984.5亿元;引进1274家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使用外资164.2亿美元,同比增长9.7%,占全省82.6%;进出口总额3123.9亿美元,占全省77.9%。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省政府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推进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有助于为推动全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省商务厅副厅长朱益民介绍,《实施意见》涵盖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强协调配合等5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
推进开放合作方面,提出支持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对重大外资新设或增资项目给予奖励,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关税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全覆盖。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提出分类推动开发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管委会大部门制改革,提高开发区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加大放权赋能力度,深化区域评估改革。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提出全力做好补链强链固链,优先扶持重大研发类项目,开展大数据产业园创建工作,支持建设商务创新区。
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方面,提出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开发区财政自主权,加大政策性资金投放力度,引进领军人才。
加强协调配合方面,提出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完善考核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开发区予以奖励。
“四个突出”显新意
2019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省政府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既全面落实国家文件精神,又紧密结合江苏实际,不乏创新之处。
突出分类指导,将国家文件精神扩大至全省经济开发区,并针对国家级和省级不同层级、不同管理类型和发展阶段的经济开发区,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比如,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中,对处于起步阶段、区域范围相对独立的经济开发区,托管代管乡镇(街道)的经济开发区,以及经过多年发展、产城融合度较高的经济开发区,首次提出了“分类菜单式”改革路径。
突出开放发展,要求开发区在全力稳外贸稳外资的同时,着力提高制造业利用外资比重,提高对外贸易质量。探索建设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对重大外商投资新设或增资项目给予奖励,对招商一线岗位人员实行特岗特薪。进一步优化完善综合考评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开发区给予资金支持、优先申报国家级经开区等。
突出改革创新,提出开发区要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职能机构以下原则上不再设管理层级。允许开发区开发运营主体在境内外上市、发展债券融资。有序推进整合优化,实行“开发区+功能园区”“一区多园”模式。借鉴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经验,推动相关领域省级管理权限下放。深化开发区区域评估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突出产业升级,提出支持建设重大科技平台等创新载体,推动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建设5G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建设商务创新区。实现开发区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率、安全风险评估完成率、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三个100%”。
协同发力抓落实
《实施意见》真正转化为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新动力,关键在落地落实。
《实施意见》提出,优化开发区机构职能设置,根据开发区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省委编办副主任钱亚东说,体制机制问题是开发区发展的“牛鼻子”,将促进开发区改革再出发、体制再优化、机制再增效。推动开发区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强化主责主业,理顺职责关系,重塑体制优势,提升治理效能;坚持“一区多园”的模式,加强区域内平台管理机构的统筹;立足开发区的发展阶段、功能定位,科学界定其职责任务,研究谋划改革举措;通过制度创新激发活力动力。
区域评估,是我省为深化开发区“放管服”改革而在全国率先开展的改革探索,目前已实现全省开发区全覆盖。部分开发区已逐步实现进区项目评估事项“能简尽简”、应用流程“能简尽简”、审批程序“能简尽简”。朱益民表示,将深化区域评估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审批费用、缩短审批时间,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惠企便民政策落到实处。
2017年,我省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全链条审批赋权清单》,赋予国家级开发区220项设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今年6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将273项省级管理事项赋予自贸试验区。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旻表示,我省给开发区持续放权,有利于构建开发区参与市场竞争的新优势。但目前仍存在选择性放权和拆分式放权现象,部分地方下放初审权保留决定权,企业办理生产、经营审批事项时,既要去政府相关部门,又要去管委会相关部门。规划、立项、土地、环保、安监这些关键环节的权力下放仍不到位。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开发区的赋权工作,加大开发区“放管服”改革综合授权力度,赋予开发区更大改革自主权。计划于今年底制定出台全省开发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在开发区的赋权上,省政务办将强化精准赋权、强化全链赋权、强化审管衔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