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点评诺奖:拍卖是种古老市场配置形式现代应用中得到了巨大扩展
2020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刚刚揭晓。今年的诺奖授予了两位美国经济学家保罗·米尔格罗姆(Paul Milgrom)和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Wilson),以奖励他们“对拍卖理论的改进和对新拍卖形式的发明”。巧合的是,这两位学者都来自于斯坦福大学,而威尔逊正好是米尔格罗姆的博士导师。继去年的诺奖出现夫妻档后,今年的诺奖又上演了师徒档。
需要指出的是,米尔格罗姆和威尔逊的研究范围很广,他们曾和另外两位经济学家——克雷普斯、罗伯茨一起在博弈理论、机制设计等领域进行了很多研究,因此经常被学界称为“KMRW四人帮”。这次诺奖奖励他们在拍卖领域方面的成就,其实只能算是对他们成就的部分认定。
在市场配置的方式中,拍卖是一种十分古老的形式。考古资料表明,早在几千年前,巴比伦人就开始用拍卖配置资源。而在罗马时期,叛乱的军阀们甚至曾用拍卖决定皇帝宝座的归属。进入现代后,拍卖的应用更是得到了巨大的扩展,从电信频段的分配、电力资源的调配,到搜索引擎的竞价拍卖,拍卖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一些我们认为和拍卖无关的问题,例如股票市场的交易,从本质上看其实也可以归于拍卖问题。
尽管拍卖本身十分古老,但它被上升到理论的层面则是上世纪60年代的事情。在1961年的一篇论文中,维克里对拍卖的几类形式进行了考察,并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发现:“收益等价定理”,也就是说,在其考察的几类拍卖中,其期望收益本质上是相同的。维克里后来因为这个成就斩获了诺奖,但不幸的是,他在颁奖前突然去世了。代替维克里教授去领奖的,正是米尔格罗姆。
在维克里之后,很多经济学家都对拍卖进行了研究。例如2007年诺奖得主迈尔森就用严格的数学推导证明了收益等价定理的普遍成立。不过,这个定理要依赖于严格的条件,至于在这些条件放松后,各种拍卖之间孰优孰劣,就需要另行考虑了。
在收益等价定理赖以成立的条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是没有关联评价,也就是说,每个竞拍者对拍卖目标的评价是独立的。但这个假设显然不成立。针对这一现象,米尔格罗姆教授对存在关联评价时的拍卖进行了分析,比较了不同拍卖形式对期望收益造成的影响。分析了“赢者的诅咒”等重要理论问题。在此基础上,他还提出了很多新型的拍卖设计。
相比于米尔格罗姆,威尔逊教授对于拍卖问题的考察更为宏观,更加和整体市场的运作相结合。例如,他有一篇论文分析过竞争性拍卖,相关的结论其实更加适合于用来帮助我们理解更为广义的市场运作。当然,他对于纯拍卖问题也有过很多工作,比如对双重拍卖的分析、对整体拍卖和分担拍卖的比较等,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工作。
除了从事理论研究外,威尔逊和米尔格罗姆都非常重视实践。威尔逊曾经帮助美国内政部设计了海上租赁的拍卖,还帮很多地方设计了电力市场拍卖。而米尔格罗姆则更为著名,号称世纪拍卖的联邦电信委员会对电信频谱的拍卖就出自他的设计。
文/《比较》研究部主管陈永伟编辑陈莉校对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