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滥建文化地标等问题督促落实职责跟踪整改到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进行调查、公开通报。通报指出,巨型关公雕像破坏了古城风貌和历史文脉;水司楼存在脱离实际、滥建“文化地标”等问题。湖北、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配合有关部门跟踪指导做好项目整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将持续跟进监督。
“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延续历史文脉,保留历史文化记忆,是城乡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住建部门承担着重要责任。监督推动住建部门履行好历史文化保护职能,是派驻住建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责任,绝不能缺位。”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当前各地在城市更新和城乡建设工作中不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地方不顾历史文化遗存搞集中连片开发,使名城名镇、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遭到破坏。有的在城中或毗邻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涵养区内违规开发房地产、建高档别墅,致使古城整体格局、水系和文脉遭到破坏。有的地方重经济效益开发,轻文化价值彰显,过度商业化开发,城市记忆被磨灭,历史文脉被割断。
“以上这些问题,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传承体系建设系统性不强、整体性不够的原因,也有监督和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法治刚性不足等原因。”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范围、细化职责分工,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该查处的查处,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
自2017年8月,河南省新郑市农村公路管理所职工姚某委托建筑商李某在郑韩故城宫殿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空地上违规建设别墅。其间,社区党支部书记未及时制止、上报违建行为,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文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未正确履行巡查职责,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相关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调查职责便做出不实结论并出具相关报告,导致宫城遗址本体不同程度遭到破坏。今年7月,该市纪委监委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公职处分、2名党员干部党内警告处分、3名工作人员政务警告处分,1名责任人留党察看一年并降低岗位等级。
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的同时,各地派驻住建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承担起政治监督责任,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驻在部门履行好历史文化保护职能。
日前,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纪检监察工委根据群众实名举报,推动开展了关于在一汽历史文化街区违规建设通信基站的专项整治工作。在征得区党工委同意后,责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历史文化街区沿线及周边重要区域通信基站审批、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实地测试勘察。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在坚持对一汽历史文化街区和“一五”工业聚落城市风貌充分保护的原则下,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目前,当地已制定完成拆改方案,对6个违规审批建设基站,已责令全部拆除。
历史文化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单位多、任务多、项目多。对此,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探索形成多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上下联动,凝聚监督合力。
“阊门遗址附近的一段城墙有部分区域被周围居民圈成私家花园,相关部门不作为。”面对群众集中反映和媒体连续曝光的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胥门、阊门和盘门段古城墙不同程度存在私搭乱建问题,该区纪委监委会同属地街道纪工委及时了解情况,督促街道和区文物保护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进行整改。同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置,并以工作专报形式向区委、区政府提交进一步梳理明确古城墙保护内容、范围、责任人,以及建立古城墙巡查和快速上报机制等5条工作建议。
更好地扛起历史文化保护的责任,还要加强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驻住建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各职能部门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的同时,要建立工作沟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职能协作、技术支持等协调配合机制,把行政、执法、司法和纪检监察力量密切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筑牢历史文化保护的防线。(记者杨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