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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省!青海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开“喊话”违规小贷

原标题:又一省!青海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开“喊话”违规小贷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近日,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官网发布《关于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在青开展线下业务的风险提示》。为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并再次提示社会公众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要求,外省市网络小贷公司不得在该省开展线下小额贷款业务。对于此类行为,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表示,“一经发现,将采取相应措施,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司注册地监管部门”。

又一省!青海地方金融监管局公开“喊话”违规小贷

9月27日,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式发布了这则风险提示。据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介绍,近期该局发现有部分外省市网络小贷公司与第三方助贷公司合作,在该省变相开展线下业务,存在不当营销宣传、转移责任等风险隐患,并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方特发布了本次风险提示。

事实上,距离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本次风险提示的几个月前,已有其他省市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透过风险提示,向违规跨区展业、超范围经营的小贷业者“喊话”。

9月16日,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即“86号文”)。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贷公司法人机构9074家,全行业实收资本9478亿元,贷款余额为10043亿元。

按照“86号文”的要求,小贷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公司住所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贷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属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为严防风险隐患,“86号文”加大了对小贷公司及网络小贷公司的监管力度。“86号文”特别强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现有规定,暂停新增小贷公司从事网络小贷业务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黄鑫宇编辑陈莉校对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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