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聚焦药械采购环节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紧盯药械采购环节,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推动药械采购工作更加廉洁规范有序。
此前,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推动省医保局出台《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划定医保工作人员从业“红线”,将插手干预医保目录调整、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等10种行为列为监管重点,将监督工作抓在经常、抓在平常。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注重发挥“1+X”监督机制作用,进一步畅通与各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网络,通过健全走访联系、重要情况报备、定期沟通会商等制度,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我们指定专人固定联系省医保局,常态化列席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等重要会议,会上对有关药械采购工作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同时,要求省医保局要及时报送药械采购重要活动的全程情况。”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纪检监察组还指导省医保局机关纪委积极跟进多部门联席会议,对集采政策的研究制定、企业现场报价、专家论证等药械集中带量采购重要环节,开展全程监督。
为有效落实“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的要求,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以谈话提醒为重要抓手,结合关键时间节点,通过集中座谈、上门访谈、不定期会谈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药械采购有关负责同志传导压力,压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关键岗位风险点有关采购工作人员始终绷紧责任弦。
在此基础上,省医保局已制定《插手干预药械采购工作登记报告暂行规定》,着力预防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干预药械采购活动。该《暂行规定》明确插手干预的8类行为,要求药械采购工作人员遇有相关情形的,及时向所属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机关纪检工作负责人如实报告,机关纪检工作负责人随后应将有关报告事项,按程序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及派驻纪检监察组。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监督,围绕药械生产流通、采购等各环节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健全防范药械采购领域廉政风险的长效机制,保障药械采购工作‘阳光透明’。”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