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王喜良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
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会议学习传达了近期国务院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听取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汇报,研究了深化服务贸易创新、行政区划调整、森林乡村创建等工作,确定明年起昆明市二环线(含)以内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会议决定,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自2021年1月1日起,昆明市二环线(含)以内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柴油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起重机、旋挖机、强夯机、履带吊车、内燃桩工机械和叉车,以及其他适用于《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所装配的柴油发动机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的国Ⅰ及以前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污染物排放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中的Ⅲ类限值的,其中机械的排气不透光烟度(光吸收系数)增加0.25m-1。
据了解,制定该标准主要考虑到综合我市城市发展建设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避免“一刀切”,据前期摸排,我市受限制使用的机械占比约为40%。禁用区域范围为二环路(含)以内,主要考虑该区域是中心城区,人口密集且环境敏感,限制高排放机械使用能控制其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昆明日报首席记者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