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旬独居老妪劈竹失火烧山被拘役社会应多关注空巢老人
正义网三明9月27日电(通讯员刘珍黄晓莉)近日,福建省清流县检察院以黄某某涉嫌失火罪向县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黄某某独居在清流县某自然村,2020年4月28日,为了把竹林里的余柴清理干净,烧成种菜用的肥料,未经野外用火审批,在田源乡廖武村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油柴,烧竹尾巴,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司法鉴定,黄某某烧毁的山场,过火林地面积39亩,烧毁林木总蓄积量为97.5立方米。
清流县检察院审查认为,黄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清流县法院提起诉讼,被清流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黄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今年以来,清流县检察院共受理失火案10件,其中犯罪嫌疑人为60周岁以上老人有7人,4位是空巢老人。为照顾行动不便的涉案孤寡老人,承办检察官下乡入户讯问4次,出庭支持巡回法庭3次。承办人发表公诉意见时倡议,为有效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家庭和社会应多关注空巢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