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产保全、委托鉴定可跨区域办理,沪苏浙皖高院一起开会,透露哪些重要信息?
昨天(24日)上午,第十二届长三角地区法院司法协作工作会议在安徽金寨召开。会上,沪苏浙皖四地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数据显示,2019年,沪苏浙皖四地法院共审结案件591.2万件,占全国法院审结案件总量的五分之一以上。巨大的办案总量、多元的司法需求,成为推动长三角区域司法资源有效流动和优化配置的重要动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致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茅仲华分别围绕推进长三角地区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主题发言。
跨域立案将百分百覆盖
随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不断深入,四地交流愈加频繁,各类纠纷不可避免地有所增加。安徽高院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安徽全省法院新收沪苏浙企业民商事纠纷案件22680件,同比增长25.5%,今年以来,新收该类案件16024件。
不断增加的案件需要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四地法院也签署了加强司法协助交流工作协议,随之启动《框架协议》的起草工作。
作为协议的牵头起草方,安徽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框架协议》的基本内容。
《框架协议》共5部分,提出了长三角地区法院在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大方面共享协作、一体发展的18条具体任务举措。旨在打破区域壁垒,推动多元解纷资源共享、繁简分流改革同步、诉讼服务标准同质、协调机制同建、工作举措同商,实现长三角地区法院一站式建设同频共振。
《框架协议》描绘了未来长三角法院一体化发展的蓝图。按照《框架协议》,四地法院将进一步完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力争实现区域内法院跨域立案服务覆盖率100%。整合建立长三角地区专业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员共享名册,对于跨区域民商事纠纷,探索开展联合调解。同时,探索建立电子卷宗相互查阅制度,实现长三角地区法院已结案件电子卷宗材料资源共享。此外,还将探索制定统一的民事案件立案材料公示清单,推动“一次办结”和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
记者注意到,《框架协议》还提出,要进一步构建区域审判辅助事务协作机制。今后,长三角区域内任何一家法院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受送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开展送达工作,或者通过共享信息实现电子送达。财产保全、委托鉴定等事项也可实现跨区域办理。
四地法院协作早已有之
事实上,长三角地区法院早就在多个领域开展了司法协作。
江苏高院执行局局长李玉明通报的去年四地法院“苏州会议”以来司法协作交流情况显示,四地法院在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保护、执行等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江苏法院共委托沪浙皖法院协助执行案件2万多件,接受委托1.9万余件,答复率均达到100%。在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执行案件中,上海、浙江法院密切协作,用时3个多月,执行到位金额35亿余元。
去年8月2日,律师黄霞来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为自己代理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申请立案。“我这起案子的被告在南京,原本我要到南京市六合区法院才能立案。”黄霞说,听说现在上海和江苏法院之间可以通过“一网通办”跨区域立案,她就来到徐汇区法院试试。15分钟后,该案在六合区法院正式立案。这也是全国首例通过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实现跨域立案的案件。
去年10月23日,上海青浦、浙江嘉善、苏州吴江法院在西虹桥(进口博览会)法庭共同设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法院诉讼服务专窗,提供跨域立案、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服务,在进博会期间为中外当事人全程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当前,长三角地区法院已基本实现无障碍跨域立案,仅浙江就已受理跨省立案申请1632件,立案成功1118件。但这只是诉讼服务一体化的第一步。”浙江高院相关负责人说,希望今后,当事人到长三角的任何一家法院打官司都像进了“一家法院”,享受到无差别的诉讼服务。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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