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伊犁州:“小微”权力清单规范“微权力”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什么事情社区干部能干、什么事情社区干部不能干在清单上都标注的清清楚楚,有了它,就有了监督的重点,按照它开展监督准没错!”近日,新疆伊犁州巩留县托乎玉孜社区监察信息员秦继忠翻看着刚到手的《伊犁州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开心地说道。
据秦继忠介绍,作为监察体制改革后第一批聘任的监察信息员,虽说参加过县、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相关培训,但还是一直把握不住基层监督的重点。如今,有了“小微”权力清单在手,困扰许久的问题终于得以解决。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纵深发展,实现对基层“小微”权力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监督。伊犁州纪委监委制定了《伊犁州关于规范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工作方案》,通过健全“小微”权力运行体系、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完善“小微”权力运行措施,并公布“小微”权力清单等方式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现在,小到一包打印纸、一盒碳素笔采购,大到惠农资金发放、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全部在村委会进行公示。”伊犁州察布查尔县海努克村第一书记马贤国表示,“小微”权力清单的实施有效防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用权“任性”行为,切实规范了基层“小微”权力运行。
据了解,在该州纪委监委督促下,州直各部门、各县市、乡镇(街道)统筹联动、科学谋划,紧盯“小微”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建立了党建工作、综治维稳、群众工作、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等5个大类77项具体“小微”权力清单,规范了基层“小微”权力事项范围和实施主体,并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工作要求,由县市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具体分类细化编制了“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
“我们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核心,为基层‘小微’权力戴上紧箍。”伊犁州纪委副书记、监委主任刘季介绍,“清单建立后,我们要求全州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电子屏、公开栏、宣传单等方式,对“小微”权力及受理条件、承办流程及时公开,动态更新,并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将监管落实到政策执行、项目实施、资金流向、物资配发等全过程,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为保障基层“小微”权力按照清单、流程规范运行,伊犁州组建了州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专项监督检查机制,并把“小微”权力运行作为干部作风督导和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强化对扶贫项目实施、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资金发放等重点领域、核心环节、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督检查,严防党员干部在运行过程中发生违规操作、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损害民利等问题。
“实施‘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有效解决了伊犁州以往对村(社区)事务的监督抓手不够、办法不多等问题。”伊犁州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丁邦文表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施行后,织密了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网,让群众监督有据可循,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提供了有力抓手,监督质效得以明显提升。”(伊犁州纪委监委蒋大泉丨责任编辑白永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