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大合唱”携手同心共筑中国梦——青海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动员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侧记
9月的青海大地金风送爽、硕果累累。23日,青海会议中心大会堂洋溢着团结热烈的气氛,我省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及将要受到表彰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迈着矫健的步伐走进会场,参加青海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动员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早上9时,大会开始。全体参会人员起立,齐声高唱国歌。
灿烂的笑容写在每个人的脸上。代表们披上红色绶带,有的身着民族服装,在掌声中、闪光灯下个个精神抖擞,笑容满面。
会上,宣布我省23个集体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8名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社会共同做好民族工作,守护好民族团结的生命线,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西宁市世纪职业技术学校等50个集体‘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马伟国等55人‘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台上台下,阵阵雷鸣般的掌声向先进模范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力争到2025年,把青海建成民族团结、生态良好、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青海贡献……”会上,大家仔细聆听着《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的决定》,深受鼓舞,信心百倍。
这是一次承前启后、团结奋进的大会;也是一次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大会;更是一次表彰先进、激发干劲的大会。
“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是鼓励更是鞭策。”西宁市城西区兴海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刘妍激动地说,我们要以此次表彰作为新的起点,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抓好街道特色民族文化建设,深化“十进”活动,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加强思想文化引领,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创建成果惠及各族群众,实现社区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
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中心主任鲁国庆说,受到表彰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始终坚守民族工作的初心和使命,为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与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一道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努力工作,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走出会场,手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牌匾,海晏县金滩乡东达村党支部书记牛生有的脑海中已经筹划着村里新的发展大计。他说,如今的东达村实现了安全饮水管网全覆盖,先后开设了幼儿园、卫生室、文化活动室、老年福利院等便民设施。今后我们还要继续攒劲干,带领全村老百姓发展设施农业、旅游产业,巩固脱贫成果,让民族团结之花继续盛开,让村子更加和谐发展。
“我们要牢牢扛起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大旗,让民族团结进步根植于广大师生的心中。”全省民族团结先进集体代表、乌兰县民族中学党支部书记郝生耀表示,下一步,学校将继续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校园氛围,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作为一名铁路工作者,我要继续坚定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向往就是铁路工作的奋斗目标理念,秉持服务第一,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全省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代表、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西宁车站副站长赵海林表示,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带领车站各服务窗口职工,积极创建特色服务品牌,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贡献力量。
民族团结的花儿最美丽,民族团结的果实最甜蜜。在青海大地上,民族团结进步的乐章已全面奏响,和谐共进的旋律高亢响亮,各族干部群众休戚与共、携手相助,正在共同奋力建设更加美好的新青海。(魏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