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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利生接受审查调查

原标题: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利生接受审查调查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利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太原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利生简历

王利生,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山西太原小店人,大学学历,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2月参加工作。

1985年12月至1987年6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

1987年6月至1989年9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办事员级书记员;

1989年9月至1993年9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员级书记员;

1993年9月至1995年6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党组秘书;

1995年6月至1996年11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科级党组秘书;

1996年11月至1997年10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1997年10月至1997年11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政治部副主任;

1997年11月至2002年8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

2002年8月至2003年8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03年8月至2009年8月,清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0年7月至2017年1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2017年9月至今,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责任编辑:朱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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