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刘红霞:建立“1+1+X”跟踪考察帮教办案模式
刘红霞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
创新办案模式,传递司法温情,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检察官的坚守与担当。
先进事迹简介
刘红霞,女,汉族,1968年6月出生,现任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先后在未检、公诉等部门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多次受到最高检、甘肃省检察院和全国妇联、甘肃省妇联等表彰。
她积极推进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水平,建立了“1+1+X”的跟踪考察帮教模式,由志愿者队伍、涉案当事人及办案单位组成帮教组,开展对附条不起诉未成年人的考察帮教工作。她办理的李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被评为2015年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她主动承担天水市监委成立后办理的第一案的提前介入及审查起诉工作。她带领办案组挑灯夜战,特别是在案件提起公诉时,办案组多次研判和请示,最终将42本卷宗所包含的证据材料在起诉书中准确、清晰地呈现出来,法院依法认定了天水市检察院起诉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被告人张发茂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她不畏艰险、奋勇当先,克服疫情对办案带来的影响,与天水市中级法院商请延期审理确保办案程序合法。对33件临期案件及时沟通汇报,联系计财处购买讯问所需的防护服等物资,联系执检部门与看守所沟通协调,顺利完成了42人的讯问。2020年4月,刘红霞所在第一检察部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被甘肃省检察院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