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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扫黑除恶显成果!一审重刑率达33.9% 272人判5年以上

原标题:扫黑除恶显成果!一审重刑率达33.9%,272人判5年以上

北京:扫黑除恶显成果!一审重刑率达33.9% 272人判5年以上

今天上午,北京高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3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阶段北京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成效。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北京法院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结了一批涉套路贷、黑中介、村霸、行霸等令老百姓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团伙。

在一审宣判的803名被告人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的被告人有272人,重刑率达33.9%;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6亿余元,确保黑财清底,除恶务尽。

北京高院副院长、扫黑办主任蓝向东介绍,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8月31日,北京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一审案件176件887人,其中涉黑4件62人、涉伞12件12人,审结162件803人,一审结案率达92%。二审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99件560人,审结81件424人。

北京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始终保持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在北京法院一审宣判的803名被告人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的被告人有272人,重刑率达33.9%,远高于普通刑事案件重刑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的有91人,占比为11.3%。其中,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林国彬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北京法院更严格把握缓刑适用条件,仅对15名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从宽处罚情节的被告人适用缓刑,占比为1.9%。

北京法院强化“打财断血”,确保黑财清底。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依法判处追缴、罚没、退赔财产6亿余元,对13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及骨干成员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近40名被告人判处罚金100万至1000万元不等;二中院、西城法院、门头沟法院“黑财”执行到位率均达100%。

面对存在于金融、市场流通、交通旅游、房屋租赁等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北京法院严格落实“一案一建议”要求,共发送扫黑除恶司法建议147篇,收到回函110篇,其中二中院、东城法院等9家法院回函率达到100%。

蓝向东介绍,为打击“套路贷”,守住百姓的“钱袋子”,全市法院依法严惩林国彬团伙“套路贷”涉黑案等25件金融放贷类案件,着力铲除“黑财”,对林国彬等10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多维度深挖案件背后问题,向公证协会、律师协会等多主体先后发送10篇司法建议,助力行业治理。为严惩“行霸”,有效净化首都营商环境,全市法院依法严惩29件涉恶案件,对大洋路市场强迫交易案中16名被告人及5家被告单位判处罚金2700万余元,确保打深打透。向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等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集中检查农村集贸市场700余次,对157个问题商户责令整改,促使大洋路市场2000余家商户经营秩序明显改善。为铲除“黑中介”,让百姓踏实找房子、安心找工作,全市法院依法审结19起租房、求职“黑中介”恶势力案件,并向住建委、房管局、58同城等单位发送一批司法建议。受函单位积极加大监管力度,大力提升中介市场规范化水平。为严打“路霸”,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北京法院依法严惩17件涉恶案件,通过办理备受关注的王海民抢劫案,向延庆区交通局发送司法建议,促进提升道路执法检查实效,助推车辆救援行业深度整治。为打击“黑开采”,守护首都绿水青山,全市法院就郊区非法采矿类涉恶案件向属地政府、监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促使属地村镇加强管理,矿产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蓝向东表示,下一步北京法院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专项斗争,在提高审判效率、加快审理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要求,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朱学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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