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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连续12年调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

原标题:我省连续12年调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

9月4日,来自省财政厅的消息,“十三五”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及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补助资金246.1亿元,年均增长12.1%,我省连续12年调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并始终高于国家水平。

“十三五”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8亿元,支持引导基层医疗、公共卫生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等项目,并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医防融合,推动基层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双向协作和转诊,为建立健全更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打牢了基础。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省财政厅按照国家部署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再次提高5元,专项用于乡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强化基层卫生防疫。与此同时,在每年安排卫健部门公共卫生及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经费的基础上,我省加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省卫健委制定的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国家配置标准,从2019年起,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分3年逐步补充配齐短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提升全省卫生应急服务能力。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省财政厅共下达补助资金5.2亿元,重点支持企业医药物资储备和产能建设、市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以及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能力建设、基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和人才培训等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周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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