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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察县“3+3+3”举措全面推进乡镇纪委“三化”建设

原标题:刚察县“3+3+3”举措全面推进乡镇纪委“三化”建设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刚察县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抓手,强基层、打基础,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三项举措”全面推进工作管理标准化。选优配强队伍。着眼“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从委机关交流3名业务精通干部到乡镇纪委任职;在乡镇成立监察办公室,任命监察专员和专(兼)职监察员,实现乡镇监察职能“全覆盖”;在31个行政村设立监察联络员,充分发挥村务监督的“前哨”作用。明确职能职责。制定了《刚察县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能,规定了乡镇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和纪检监察干部职责,乡镇纪委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成效进一步增强;设立了乡镇纪委谈心谈话室、信访接待室,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警示教育、集中学习、交流观摩等活动,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能力水平。优化基础设施。通过“山东援青”项目,争取到一批办案办公设备,为各乡镇配发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落实办案专项经费,解决乡镇办案协作区办案经费不足等问题。

“三项主业”全面推动工作程序规范化。职责职能规范化。各乡镇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履行监督责任作为第一责任,协助党委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重大资金开支,不断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切实发挥村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审查办案规范化。制定《刚察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点包乡镇、包机关单位督促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严格执行划片分区办案、查办典型案件“五个一”(即: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分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规范)工作法。对工作薄弱的乡镇纪委通过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的方式,不断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增强案件查办线索的主动性,争取案件实现“零突破”。执纪执法规范化。坚持抓早抓小,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乡镇、村(社区)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明确乡镇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建立谈话函询、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等各类工作台账,确保乡镇纪委执纪监督程序合规,不断提高工作规范水平。

“三项机制”全面推行工作运行制度化。健全工作制度。着眼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谈心谈话制度、村级监督联络员管理制度、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规则、县纪委联点包乡制度、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台帐,乡案县审工作办法,实现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化。打造工作亮点。着力打造“一乡一品”工作亮点,切实发挥基层纪委监督职能,以点带面带动乡镇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切实在村、社区一级解决好“小微权力”监督难问题。目前,沙柳河镇正在细化梳理“双述双评+质询”严明考评制度,泉吉乡正在探索实践村级事务民生管理决策“三议一表决”具体化的村民议事“五步工作法”,吉尔孟乡正在细化梳理“青色廉政战队”“三抓一盯一强化”工作法。严明考评制度。制定了《关于加强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刚察县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考核办法(试行)》,全面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促进农牧区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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