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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东亚合作系列经贸部长会议达成了哪些共识?商务部详解

原标题:本次东亚合作系列经贸部长会议达成了哪些共识,取得了哪些成果?商务部详解

商务部官网8月31日发布《商务部亚洲司负责人介绍东亚合作经贸部长系列会议成果》,有媒体提问,请介绍一下本次东亚合作系列经贸部长会议达成了哪些共识,取得了哪些成果?

商务部表示,8月27至28日,第19次中国—东盟(10+1)经贸部长会议、第23次东盟—中日韩(10+3)经贸部长会议和第8次东亚峰会(EAS)国家经贸部长会议等东亚合作经贸部长系列会议以视频形式举行,商务部部长钟山出席上述会议。本次会议是在东亚地区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经济企稳回升,而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巨大冲击的背景下召开的,各方就“后疫情时代”深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加强中国与东盟及区域国家抗疫和经贸合作、稳定提升地区和全球供应链产业链、推动东亚及世界经济一体化、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等地区和国际重要经贸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东盟十国及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美国、俄罗斯等东盟对话伙伴国经贸部门负责人出席相关会议。

此次系列会议旨在为拟于年内举行的东亚合作领导人系列会议做好经贸领域准备工作,并推动东亚合作在经贸领域走深走实,为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东亚经贸合作勾勒方向。同时,中方与各方交流了自身抗击疫情、复苏经济的有力举措和积极成效,重申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互利共赢合作的政策立场,增强了地区国家对经济发展和东亚经济一体化的信心。

在10+1会议上,双方高度赞赏中国—东盟贸易投资合作逆势保持强劲增长,形成双方互为最大贸易伙伴的良好局面,一致同意将以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十周年为契机,深化自贸区建设,更好惠及双方企业和人民。同时,继续推进中国—东盟东部增长区和澜湄跨境经济等次区域合作,加快实施发展援助合作,共同办好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会议取得三项成果:一是就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未来工作计划达成一致;二是确认“原产地规则执行能力建设”等合作项目立项;三是重申以中国和东盟10国经贸部门负责人名义共同发表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加强自贸合作的联合声明》。

在10+3会议上,各方均表示将切实落实10+3领导人抗疫特别会议共识,强化提升区域供应链产业链,推动年内如期签署RCEP协定。会议还听取了东亚商务理事会工作汇报,一致表示支持建设更为强大、更加融合、更具竞争力的地区经济。会议取得三项成果:一是通过《10+3关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影响的行动计划》,二是通过“加强10+3供应链互联互通联合研究”报告摘要,三是通过《10+3经济合作工作计划(2019-2020)进展报告》。

在EAS会议上,各方强调进一步加强经济合作的重要性,并决心采取行动,确保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缓解疫情对经济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各方同意将促进供应链互联互通,支持世贸组织进行必要改革,共同努力实现开放、透明、非歧视性、稳定和互利共赢的贸易投资环境。

责任编辑:武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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