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特邀嘉宾
赵福全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钱樑上海市嘉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梁雪冬浙江省湖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王维峰江苏省徐州市副市长、铜山区委书记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聚焦如何促进“三个责任”各尽其责、同向发力,我们邀请4位纪委书记结合实际谈认识体会。
“三个责任”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各有侧重、各司其职
记者: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都是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如何认识三者之间的关系?
钱樑: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一系统工程中,“三个责任”各有侧重,又有机统一,既要精准定位、各司其职,又要攥指成拳、协同作战。其中,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得以落实的“纲”,纲举而目张,起到带动作用,体现在谋划部署、全面领导和策划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地区、本单位管党治党工作起到牵头推动作用,体现在对各项工作的亲自领办、引办和督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是保证,起到促动推动作用,体现在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协同推进、追责问责,以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王维峰:“三个责任”中,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居于主导地位,发挥统一领导、总揽全局作用;党委(党组)书记是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是一个地区、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的“定盘星”,发挥头雁引领、把关定向作用;纪委监委承担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能否有效落实,关键在于上述三个责任能否贯通联动、相互促进,能否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不落实,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履行就缺乏保障,协助与监督职责就难以发挥;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就难以有效履行,“一岗双责”就会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不落实,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履责质效就会层层递减、大打折扣。
赵福全:“三个责任”既相互贯通、辩证统一,又各有侧重、各司其职,最终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具有根本性、基础性、全局性作用,是基础,是前提;党委(党组)书记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带动性作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关键,是重点;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具有推动性、促进性、协助性作用,是保障,是助手。
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把管党治党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
记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一把手。党委(党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头雁引领效应,需要在哪些方面下功夫?
梁雪冬:党委(党组)一把手是整个领导班子的主心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一把手的引领作用和斗争精神,把“四个亲自”体现在具体工作上,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要常听常讲。管党治党,贵在经常。要经常性听取下级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意见建议,始终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角度部署任务,在讲工作的同时始终不忘讲党的建设。二要细问细抓。要坚持政治与业务相统一,既要抓宏观,又要抓细节,善于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多了解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职责履行情况、干部思想作风情况等,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指出、督促整改。三要严管严督。党委(党组)书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当好榜样,又要当好严师,敢于板起脸来抓管理抓监督,对管党治党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此外,还要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提供有力支持。
王维峰:当前,个别地方还存在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识不强,压力递减、上热下冷等现象。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强化压力传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提醒,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紧盯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这个关键,通过个别谈话、专题汇报、述职述廉等措施,推动下级书记提高认识、扛起责任。
立足纪委监委职能定位,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
记者: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应着重从哪些方面着力?
钱樑:监督责任主要体现为专责监督、推动各方,要注重从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入手,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刚性来推动同主体责任的有机联动和协同。一要构建责任协同平台。实践中,我们推动建立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区委书记挂帅,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三个工作小组,共同研究解决基层面上管党治党共性突出问题,为党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二要建立责任协同清单,以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廉政风险点为切入,共同查找和研究需要协同解决的事项,形成协同履责的清单。三要完善协同工作模式,建立联合调研督查的相关制度,协助党委建立问题共同查找、原因共同分析、措施共同制定、检查共同实施、效果共同评估的协同工作模式。
赵福全:实践中,我们在履行好监督专责的同时,牢记协助职责、增强协作意识,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决策落实等方式,有效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方面,当好“协调员”。每年初,协助市委组成检查组,由市委常委带队,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化管理,并及时向市委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另一方面,当好“参谋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相对科学全面的指标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形成分析研判报告,供市委决策参考。
梁雪冬:《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执行中要把宏观要求进一步载体化、具体化。我们协助市委创新开展清廉湖州建设项目化精细管理三年行动,要求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名班子成员领办一至两个全面从严治党项目,实行常态沟通、动态调整和滚动管理,层层抓细化、抓具体,确保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