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强化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多措并举组织干部逐条逐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全面准确把握政务处分的新要求。
“《政务处分法》的施行,为监察机关规范政务处分活动提供了依据和遵循,通过参加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组织的一周一考、知识竞赛,对相关纪法知识有了全面深入了解。”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坚持将《政务处分法》与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执法工作规定融会贯通学习,通过对比式学习、差异化分析,强化全组干部纪法思维,进一步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每天打开手机查看学习要求和内容已经成为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干部的常态。通过对微信群发布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解读》的学习,我对公职人员的哪些行为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给予什么样的政务处分,按照什么程序给予政务处分,理解认识更加清晰了。”居家办公干部曙格拉说道。
据了解,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根据组员在外参加督导、集中办公、居家办公实际情况,采取线下“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线上微信推送的方式持续加强《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通过微信定期发送学习内容、测试题,让全组干部通过网络、手机随时随地交流学习收获、探讨问题困惑,不断强化学习效果。(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郭立恒|责任编辑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