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周反腐看点:因为这件事,今年全国已有百名厅级干部被问责
近日,一篇题为《青海“隐形首富”:祁连山非法采煤获利百亿至今未停》的报道,将青海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推上风口浪尖。报道披露,14年来,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兴青公司”)盘踞木里矿区聚乎更煤矿,打着修复治理的名义进行掠夺式采挖,涉嫌无证非法采煤2600多万吨,获利超百亿元。
从近几年查处的典型案例看,一些重大生态环境事件背后,往往都有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的问题。
木里矿区非法开采事件,亦是如此。
省委书记放“狠话”后,一副厅级干部落马
本周,青海已有一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副厅级官员被查——8月13日,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专职副主任兼原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李永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履历显示,李永平,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青海湟中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井下开采专业的他,长期在青海煤炭、能源系统任职,曾任海西州绿草山煤矿生产科技术员,青海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副处长、处长、安全监察处处长。随后,他又相继担任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7年3月直至本月被免职,李永平担任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副厅级)兼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
实际上,在李永平被查4天前,其就已被免去所任职务。据“青海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显示,8月9日下午,青海省召开媒体报道木里矿区非法开采调查情况第二场新闻发布会。
会上消息称,经初步调查核实,时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现任海西州委常委、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梁彦国(正厅级),海西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专职副主任兼木里煤田管理局局长李永平(副厅级),对兴青公司非法开采问题,在监管上失职失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青海省委研究决定,免去梁彦国、李永平两位同志所任职务,接受组织调查。
而6月21日,青海省委组织部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梁彦国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也就是说,因为木里矿区事件,梁彦国拟提任正厅后还不到一个月时间,即被免职。
同时,青海省纪委监委还决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海西州委州政府、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地区、部门涉嫌失职失责的相关领导干部立案审查调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海西州有关监管部门和天峻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涉嫌失职失责的问题,海西州纪委监委也同步启动调查核实工作。其中,3名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已被海西州委免职,接受组织调查。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注意到,李永平被查前一天,青海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大会。青海省委书记、代省长都在会上放了“狠话”。“严峻的生态保护形势,说到底是人为造成的,必须拿人来说事,这是省委省政府的鲜明态度。”青海省委书记王建军直言不讳。此外,《青海日报》当天发表的评论文章也指出,要坚持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一起抓,既依法严查涉事企业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也依纪依法严查监管部门、监管人员失职失责的问题和保护伞、腐败等问题。
这意味着,“查人”已成为当前木里矿区整治面临的严肃命题。而可以预见,除了李永平外,接下来青海还会有领导干部为木里矿区非法开采事件被问责,甚至落马。
百名厅官被问责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发现,这些年,因生态环境问题被问责、落马的官员并不少。
2017年7月,同样是因为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甘肃有3名省部级干部被问责。当时的公开报道显示,甘肃省国土资源部门在2014年10月国务院批准调整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后,仍然在保护区内违规审批和延续采探矿,过度开发保护区内水电,严重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
就此问题,对于有关部门未能正确履行职责,2017年7月,中纪委对甘肃3位副省级官员给予处分:时任甘肃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杨子兴被党内严重警告;时任甘肃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李荣灿(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担任副省长期间,分管国土、环保工作)进被约谈,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作深刻检查;时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罗笑虎(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担任副省长期间分管发改、国土工作)被约谈,提出严肃批评,并要求作深刻检查。
除了发生重大生态环境事件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官员进行问责外,当前,一场由中央环保督察所引发的“环保问责”风暴,正在席卷多个省市。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梳理发现,目前,每一个已经对外通报问责情况的省市,都有多名厅级官员被问责。
去年12月,江苏省通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决定对119人进行问责,包括省管干部12人。同月底,云南省通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共有43个责任单位和167名责任人遭到严肃问责,其中厅级单位14个,厅级干部35人;
今年2月,河北省对外通报问责情况,共对78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省管干部1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其中省管干部7人;6月21日,山东省在通报中称,对126名责任人严肃问责。其中,正厅级10人、副厅级13人;7月4日,河南省通报称,共问责党员干部247人,其中厅级干部23人;7月5日,山西省通报称,根据已查明的事实,依据有关规定对78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厅级干部5人;7月6日,四川省通报称,决定对77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0人;7月28日,安徽省通报称,共对23个党组织和单位、46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其中,包括9名厅级干部。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发现,启动于2018年5月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共涉及20个省份,预计接下来,还将有省份公布“环保问责”情况。
除了被问责外,也有厅级官员落马——去年5月22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副巡视员邱进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履历显示,邱进宝生于1963年5月,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工作,2011年,邱进宝任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公司董事长。2013年,邱进宝出任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
2017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时任巴彦淖尔市副市长、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的邱进宝,未对违规开工建设行为未予以制止,受到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兼任的内蒙古河套灌区管理总局局长职务。同年,邱进宝被免去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2017年11月,邱进宝任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副巡视员,直至被查。
此外,也有多省市的生态环境厅(或原环保厅)厅级官员被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梳理后发现,自去年以来,已经有陕西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安徽原环保厅副厅长殷福才,河南省原环保厅副厅长宋丽英,内蒙古自治区原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彦昭,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副厅长曹永琳,山东省原环保厅副厅长王光和等被查,或被“双开”。
其中,冯振东还被通报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