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潜山:一对一“把脉开方”助力乡镇案件质量提升
“该案存在处分依据引用不当问题,被审查人因赌博受到了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给予其党纪处分,处分依据中应引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纪法衔接条款……”这是日前潜山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对黄铺镇纪委送审案件卷宗内容进行全面审核过程中,一针见血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提出整改意见的一幕。
为了破解乡镇纪委办案质量存在的程序不规范、定性不准确、处理不恰当等问题,潜山市纪委监委严把案件审理关口,进一步落实落细乡案县审工作,对送审的每一起案件,围绕“事情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方针要求,进行“点对点”把关找“症结”,“面对面”讲解指“路径”,做到“一案一评、一案一训”。
“针对审核发现问题,我们在充分听取相关人员的案情介绍,详细了解卷宗外‘活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提出意见建议。”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通过梳理总结形成审理意见清单,当面进行反馈,并采取电话了解、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各乡镇纪委对照清单,逐项补充完善,确保案件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量纪合理、审查调查报告完整。
同时,启动“以案代训”模式,定期轮流抽调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到委审理室参与案件审理,带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互相给他人“挑刺”,从中熟悉、掌握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及质量要求,进一步提升自身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对28件乡镇案件进行审核把关,指出各类问题210余处,均全部落实整改,截至目前,无一起案件被处理人提出申诉或复议,实现案件质量“零申诉”,切实提高了乡镇案件质量。(安庆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