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想在加拿大登广告反香港国安法,乱港分子被拒两次
[文/观察者网龙玥]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在加拿大的所谓“民主活动人士”开始躁动。
据加拿大《国家邮报》10日报道,近期,约有40名“民主活动人士”愿意花3000加元(约合人民币15642元)在加拿大发行量最大的中文报纸《星岛日报》上刊登一则整版广告,批评香港国安法及支持该法的主要人士。
然而,《星岛日报》在上个月17日、19日两度拒绝了这则广告的刊登。该报总经理安德鲁·赖(Andrew Lai)表示,“在仔细审查以‘一群加拿大籍香港人’的名义发布的广告后,我们拒绝了该广告。”
加拿大《星岛日报》是一家位于多伦多的中文报刊,其由总部位于香港的星岛新闻集团和加拿大传媒巨头托尔斯塔(Torstar)共同拥有。
报道截图
这些活动人士以为,《星岛日报》拒绝的部分原因是他们批评了全加华人联会(NCCC)的执行主席蔡宏安(David Choi)。蔡宏安是香港国安法的支持者,而全加华人联会多年来致力于在加拿大维护侨胞权益、促进华人社区发展等。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次遭拒后,他们曾再度尝试刊登广告,且广告未提及蔡宏安的名字。显然,又一次失败了。一位活动人士说道,相关销售人员称他们的领导感到不适、不愿意发布该广告。
眼见计划并未得逞,这些活动人士开始急了。其中一位要求只透露自己姓黄(Wong)的活动人士抱怨“他们不允许我们行使我们的言论自由(权)”,并声称香港国安法明显是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的。“这是可耻的。”
《星岛日报》总经理安德鲁·赖表示,他们对广告进行“诽谤性内容、质量品味和其他法律问题”的审查后,才做出的拒绝决定。同时,他们并没有回避在香港议题上的各方冲突,也曾刊登过有香港背景的加拿大人抗议反对国安法的事件。
安德鲁·赖说道,“《星岛日报》作为一份服务加拿大华裔社群的报纸,其基本宗旨是全面、真实地传播新闻和意见。”
然而,所谓的“人权倡导者”对赖的说法并不买账。其中一位代表人士声称,《星岛日报》拒绝刊登他们的广告是“意料之中”的事,该报对中国新闻存在顾虑。他还无端指责称,中国大使馆和使领馆通过广告等方式在对加拿大当地民众施加影响。
加拿大所谓支持香港“民主”的“加拿大香港联盟”(ACHK)执行总监王卓妍(Cherie Wong)则声称,由于“中国的影响”,一些中文媒体的自我审查似乎在恶化。
在《星岛日报》这里吃了“闭门羹”后,相关活动人士又将他们的广告提交给该报的竞争对手——总部位于香港的加拿大中文报刊《明报》。他们表示《明报》同意刊登不提及全加华人联会与蔡宏安版本的广告,还声称,计划写信给拥有《星岛日报》约50%股权的加拿大传媒集团托尔斯塔,抱怨他们的广告被拒一事。目前,《明报》尚未对此作出回应。
香港国安法公布与实施以来,加拿大政府曾与英美澳政府联合发布涉港声明反对国安法的实施,粗暴干涉中国内政。而后,加拿大政府又暂停与香港的引渡条例。
责任编辑:武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