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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靠抵制共享单车垄断出行,市场不答应

原标题:法治时评:靠抵制共享单车垄断出行,市场不答应

《华西都市报》8月9日报道称,8日凌晨,共享电单车投放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路面不久,就遭到当地出租车司机的围堵抵制。有出租车司机认为,共享电单车的入驻,会对出租车行业产生冲击。当地消费者则持欢迎态度,“共享电单车将会给出行带来方便”。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回应称,该共享电单车平台没有经过当地政府批准,属于私自投放。对是否允许投放共享电单车,以及后续的相关规范,管理相关部门将进行研讨。

经过北京、上海、深圳等共享单车的先发区域先投放后治理,边发现问题边完善后,很多后续跟进的城市已经化被动为主动,提早制定共享单车入驻这些城市的条件。尤其是,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共享单车进入某个城市需要政府批准,就成了既定程序。

共享电单车在对城市的空间承载力、公众出行需求等,没有和当地政府沟通,无法做到科学地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前,私自投入威远县运营,确实不对。这可能也是将出租车司机运送共享电单车到交通运输局楼下,解释为对违规投放的阻拦和举报的原因。

但是,想要靠举报阻止共享电单车的进入,几乎不可能。靠举报无法阻止新事物的发展,消费者更有自由选择权。一旦共享电单车取得了合法地位,在当地运营,出租车司机再随意阻拦,甚至损害车辆,就可能构成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产,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阻止共享单车进入的县级城市,不止是威远。仅2019年6月,媒体就报道了两起县级城市出租车司机抵制共享单车的情况——在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哈啰单车投入1000辆后,出租车司机与哈啰单车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在湖南省石门县,多辆共享电单车在未经扫码开锁的情况下,被当地部分出租车司机集中挪走。

这是公共交通发展进程中难以避免的矛盾。尤其在县级城市,出发点和目的地距离短,共享单车投入后,可能解决的不仅是“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而是对出行方式提供了多元化选择。有出租车司机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自从网约车在当地合法后,原本每天八九百元钱的生意就降到500元,共享单车再进来将无法生活。但也正如有些清醒者所预估的,“只要共享单车合法,我们也抵制不了他们。”

其实,与其担心被共享单车抢生意,倒不如借着这次机会提高服务水平。消费者呼唤新的出行方式介入,一个重要原因是小城市出行方式较少,某些垄断的出租车企业坐地起价,服务态度不好。如果让乘客享受到与价格相匹配的服务,出租车的市场未必就不乐观。

共享单车也不能只顾着占领县级城市的资源,正如各地在规范共享单车发展时都提到的,要合理控制投放规模、数量和投放时间,更要对车辆质量、服务提出要求,如果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其最终也会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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