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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居住区厨余垃圾须破袋投放

原标题:海口居住区厨余垃圾须破袋投放

本报8月4日讯(记者龙易强)日前,海口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海口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两年行动方案(2020—2021)》,从提升源头分类实效、配套完善分类运输装备、增强末端分类处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切实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在厨余垃圾投放上,《方案》明确从2020年8月1日起,海口各区示范街道的居住区强制实行厨余垃圾破袋投放,其他街(镇)居住区不做厨余垃圾破袋投放的强制要求。2021年10月1日起,全市所有居住区厨余垃圾均需破袋投放,为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设施顺利投产运行做好充分准备。

《方案》还要求扩建现有末端处理设施、加快推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分选中心建设、每个区要按规范建设(改造)1个有害垃圾暂存场所等。

海口还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镇村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报道见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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