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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水果市场恶势力 犯罪案一审宣判

原标题:南北水果市场恶势力犯罪案一审宣判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潘春培)今天,记者从琼山区法院获悉,7月29日,琼山区法院依法对周某兵等21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该案10名被告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兵2013年刑满释放后,纠集被告人吴某琼、刘某等多人实施故意伤害,并利用其前科劣迹、暴力伤害等犯罪行为形成的恶名,在2014至2016年期间实施多起敲诈勒索犯罪行为。2015年至2018年期间,随着周某兵在海口南北水果市场附近的恶势力威名不断扩大,其为了牟取不法经济利益,有组织、有计划的纠集被告人吴某琼、周某海、吴某任等多名有前科劣迹的刑满释放人员,在南北水果市场附近长期以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犯罪为主要活动,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017至2018年期间,周某兵、吴某琼利用其恶势力威名,有组织、有计划地纠集刑满释放人员被告人雷某、黄某清、卢某锋等人在椰海综合批发市场垄断售冰生意,低价租赁铺面等实施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南北水果市场管理公司、水果商的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椰海综合批发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逐步形成以周某兵为首要分子,吴某琼、周某海为重要成员,吴某任等人为成员的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

琼山区法院判决周某兵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0元。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年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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