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食客请注意,今年起长江十年禁捕,上海公安已侦破36起非法捕捞案
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2019年初,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目前,长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自2020年1月1日起实现全面禁捕。
日前,上海市公安局边防港航分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长江口非法捕捞案,在本市崇明和江苏连云港、海门、启东等地先后抓获涉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8名,收缴作案渔船3艘,收缴包括长江梅子鱼、鲈鱼、鲻鱼、白鲢等各类水产品96箱,重约1.6吨。
7月初,边防港航分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一非法捕捞团伙纠集多艘渔船,在长江口水域进行非法捕捞活动,之后将捕获物运送到集货点,再分散至江苏启东和宁波慈溪等地市场非法牟利,形成了一条捕捞、运输、销售的完整犯罪链条。
获此线索后,边防港航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取证。经初步侦查,警方在崇明一条公路边发现了一个专收渔获的地方,并研判认为此地很可能就是该犯罪团伙渔获的集货地和中转枢纽。据此,专案组进一步摸清了这个集货点的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并获悉该犯罪团伙将于近期进行渔获交易,遂安排民警守候伏击。7月13日上午,一辆厢式货车出现在民警眼前,正当犯罪嫌疑人为渔获装冰保鲜时,民警果断出击,将货车司机张某和该集货点负责人金某当场抓获。经清点,车上共有各类水产品96箱,重约1.6吨。随后,警方顺藤摸瓜,在江苏启东将该犯罪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孙某抓获。
查堵住了非法捕捞的渔获,还必须抓住那些进行非法捕捞的人员。为此,专案组展开了又一轮的侦查。一连几天,侦查员们冒雨连续作战,把海门、启东、崇明一个个渔船码头过了一遍筛子,最终在海门、启东分别查到了涉嫌作案的3艘渔船。经循线追踪,7月16日,警方将隐匿在江苏海门的1名犯罪嫌疑人以及远遁江苏连云港的4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成擒。
经查,该非法捕捞团伙以孙某为首,聚集了3艘渔船,雇佣了10余名江苏渔民在长江口水域进行非法捕鱼,捕获渔获物后,由张某联系负责集货的金某相约送货时间,由张某驾驶货车在码头装鱼后送至江苏启东等地的市场售卖后非法获利。
就在警方抓获这5名犯罪嫌疑人的同时,7月16日晚,边防港航分局洋山公安处民警在东海大桥B线零公里处查获一辆小型货车,车内内装有500余斤非法捕捞的水产品。经查,2名黄姓犯罪嫌疑人明知禁渔期内禁止捕捞水产品,仍知法犯法、铤而走险,驾驶渔船多次在东海大桥主桥孔附近水域进行非法捕鱼,后转卖给犯罪嫌疑人陈某,非法获利人民币4万余元。
目前,两起案件的11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悉,上海公安组织开展了严厉打击长江上海段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黑色产业链。今年以来,警方已侦破36起非法捕捞案件,有力遏制了长江上海段非法捕捞犯罪活动。下一步,上海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力推动严厉打击长江上海段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切实为助推长江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为维护渔业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切莫贪图一时口腹之欲,让非法捕捞、运输、经营长江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犯罪分子有利可图,更勿实施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若广大市民发现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线索的,可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保护我们的美丽家园。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闲乐
题图来源:新华社资料图
图片编辑:项建英
题图:渔政执法船在长江上巡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