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两类企业,今起可以申请移出“黑名单”
新京报快讯(记者陈琳)7月21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做好因列异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工作(试行)的通知》(简称《通知》),北京两类企业从今天起,可以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业内称“黑名单”)。
这两类企业为: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前已履行相关义务但未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的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列入异常名录届满3年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企业来说,异地经营就可能会进入异常经营名录,这是最初步的处罚,企业变更了经营地址之后,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但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就到了“加强版”处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进了这个名单的企业,是无法进行信用修复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条例,失信企业必须在名单里满5年后,由企业纠正违法行为并主动申请方可移出。
在这5年中,通过各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企业法人可以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如企业贷款会受限,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个体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问题一:如何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企业应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移出申请书》和《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
2、向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移出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履行相关义务的证明材料(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和向社会公示的证明材料)。
3、已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更正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
4、其间已经办理变更登记或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能够重新取得联系的证明材料。
5、关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况说明(被列入原因、申请移出理由、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识)、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等材料。
问题二:企业移出名单后记录是否还保留?
企业自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其列入和移出记录对外公示保留三年(时间自移出之日起计算)。
问题三:移出名单后是否还有任职限制?
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后,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旧受到3年内(时间自列入之日起计算)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限制。申请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要依法实施任职资格限制。已经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有关企业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新京报记者陈琳
编辑白爽校对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