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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为快递小哥忧:不签劳动合同,出工伤咋办?学美团为骑手买保险吗?

原标题:人大代表为快递小哥忧:不签劳动合同,出工伤咋办?学美团为骑手买保险吗?

人大代表为快递小哥忧:不签劳动合同,出工伤咋办?学美团为骑手买保险吗?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快递小哥”群体日益增多,疫情期间更是架起商家与用户的一座生活便捷之桥。他们风雨无阻,日夜兼程,辛劳有目共睹。他们统一穿着印有公司标志的衣服、佩戴统一的胸牌,有的用着公司提供的车辆和设备,不过,服装和标志只是他们的一层“皮肤”,并没有就此明确他们的归属。

市人大代表钱翊樑注意到,因为不少快递小哥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往往并不承认与他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签劳动合同,如何保障快递员的合法权益?”日前,他提交的一份关于保障快递员权益的建议得到承办部门“解决采纳”的答复。

钱翊樑调研发现,除了大型公司外,快递行业有不少夫妻店或者家族店,另外还有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劳动关系构成复杂,管理难度大。另外,快递行业流动性强,工资以计件为主,多劳多得,缴纳社保会减少快递小哥现时收入,且对未来拿退休金并无益处,所以快递小哥缴纳社保意愿不强烈。

快递小哥与用工单位并未建立劳动关系,这样就存在较大法律漏洞,在权益遭到侵害时难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快递小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就无法认定工伤,受伤的快递员无从获得补偿。”

在钱翊樑看来,快递员与企业的关系是松散的,做一天算一天,导致快递员没有归属感,数以万计的快递员游离于企业与社会的“中间地带”,对社会的稳定必然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此,他建议,相关企业应当与“快递小哥”建立劳动关系,这样既利于保护快递员的合法权益,也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据悉,上海快递行业用工模式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传统模式,即快递公司与快递员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在这种模式下,快递员接受快递公司的劳动管理,根据公司的安排提供快递服务,公司(或派遣公司)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并缴纳社会保险等各种费用。随着快递行业的发展壮大,此种用工模式越来越多。

第二类是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依托于互联网电商平台产生的“互联网+”快递业。这种类型的用工模式存在以下特点:主体选择更加灵活。“互联网+”快递的业态模式中,快递员可能安装多个APP端口,同时服务于多个平台,许多平台不限制其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一般只审查年龄、身体状况等与服务相关的基本条件。因此,快递员兼职、多平台服务的行为非常普遍。服务过程也有更强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快递员在服务过程中享有相当的自主权,具有明显的“灵活性、零散性、短时性”特征。退出机制更加灵活。快递员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组织依附性较弱,流动性很强,其流动也相当自由,离开互联网平台无需提前告知或征得同意,一般只要不登录APP程序或卸载APP即可。没有劳动者提前三十日提出,并履行相应交接手续等程序性要求。

市人社局表示,对于传统的劳动合同制(或劳务派遣制)快递员,由于其属于劳动法律法规调整的对象,快递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相关方面均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新的“互联网+”平台模式下,用工方式与传统的企业用工方式有很大不同。当前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用工方式仍在不断变化,国家层面尚未对新业态用工作制度性的规定。如短时间全部纳入现行劳动保障法律调整范围,将不利于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发展,也不利于发挥平台经济对促进经济发展和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作用。

因此,根据国家要求,在界定新业态用工法律关系上坚持“审慎”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予以规范:对于符合原劳动部《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用工行为,要求企业依法与快递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依照现行劳动法律严格予以规范,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现行条件下无法纳入劳动法律调整的新型用工方式,市人社局表示,引导企业采取妥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一是控制劳动强度。自2018年起,新业态平台陆续实行相关疲劳保护措施,避免从业人员劳动强度过大。比如“滴滴出行”网约车驾驶员连续服务3小时的,平台将暂停派单20-30分钟,连续在线超过10小时,平台将强制下线;“美团点评”对于工作时间过长的骑手会限制派单,或采取错开骑手送餐时间等措施。通过上述措施,从业者劳动强度总体上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缴纳商业保险。2016年,市人社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本市规范网约车的实施办法中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其他协议的,应当包含营运期间驾驶员的意外伤害保障条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目前,新业态平台基本会为从业者购买商业保险,比如美团骑手每天由公司为其缴纳3元的保费,骑手全天所有运单均可享受最高保额为85万元的人身和财产保险。

据了解,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制度,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市人社局表示,国家人社部完善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服务、职业伤害保障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将根据国家部署,在前期调研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及时研究制定相应的规范政策。

同时,积极引导灵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在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商业保险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关于职保(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可在其户籍地参加职保)或城乡居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从业人员增强参保意识和意愿,改变只有建立劳动关系才能享受社会保险的认识,形成各方督促、个人主动参保的社会氛围,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相关利益的保障程度。

栏目主编:张骏

文字编辑:王海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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