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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 部署“宣教月”活动 做实“规定动作”亮化“自选动作”

原标题:咸宁:部署“宣教月”活动做实“规定动作”亮化“自选动作”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规定动作要做到位,自选动作要做出彩,警示教育要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身边事提醒身边事,确保宣教月活动取得实效……”日前,根据202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安排,咸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赴宣教月牵头责任单位开展走访调研,加强指导督促。

据了解,为确保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有序推进,咸宁市委坚持以上率下,以市委办文件下发《202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主体责任,精心谋划、组织实施,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讲党课,靠前指挥、统筹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指导督办检查,确保宣教月活动全覆盖、无遗漏。

根据活动方案,今年“宣教月”活动期间,咸宁市将重点组织开展5个方面16项“规定动作”+“自选动作”活动,即通过“线下”专题学习、宣讲辅导和“线上”知识竞赛“云直播”、“云测试”的方式,开展党纪法规“学、讲、考”活动;通过开展经验成就宣传、开设专题专栏宣传、选取典型案例宣传的方式,开展“助力夺取‘双胜利’”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编印《警示录》、摄制警示片、创作微动漫,组织“以案五说”进机关、进乡村、进媒体的形式,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选树清廉家庭典型、召开新任县级领导干部及配偶集中廉政教育会、征集“廉洁家风家训”的形式,开展“廉洁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线上观廉”“制图导廉”“作品征廉”“文化送廉”的形式,开展“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展播”活动。

“宣教月活动是一体推进‘三不’行之有效的载体和抓手。我们将着眼于增强不敢腐的自觉,抓实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深化党纪法规宣传教育进村(社区),营造浓厚氛围,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朱庆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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