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滁州:“室组互动”助力派驻机构审理质效提升
“此次培训内容详实,直击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病灶,既点出了‘常犯毛病’,又给出了‘标准答案’,对今后案件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滁州市直纪检监察工委负责人在近日召开的2020年上半年市直审理工作会议上深有感触地说。
2020年,滁州市纪委监委首次实现对市直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对市直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自办案件展开深入调研。在前期案件评查和调研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委召开了2020年上半年市直审理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钟纪晟”系列文章及《中国纪检监察报》有关案例;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有关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以及2019年度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会议组织学习了市纪委《关于加强各县(市、区)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工作的意见》;市直纪检监察工委通报了2019年度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评查总体情况;会议还就各审理小组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意见建议进行了交流。
会议要求,全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底线思维,加强对派驻机构案件质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优化审理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内审环节质效;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委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建设质优效高的审理干部队伍,切实提升全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质量。
会议强调,派驻(出)机构案件审理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全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提升履职能力,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让派驻监督“探头”越擦越亮,“前哨”越吹越响。(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