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多措并举做好城镇排水防涝
针对今年汛期极端天气偏多、降水偏多等预测,我省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提前部署、组织协调,杜绝出现责任盲区,通过更新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加大重要易涝点整治、加快补齐城市设备短板等举措,全力做好我省城镇排水防涝工作,以有效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做好各地排水防涝工作,前期,省住建厅会同省气象局对海北州汛前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要求海北州抓实抓细各项防汛防涝工作任务,确保能够防大汛、救大灾。同时,印发了《关于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再动员再部署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深入开展再检查、再落实工作,进一步细化排水防涝各项措施,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层层抓好落实。
为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加快易涝区段整治,印发了《青海省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工作方案》和《青海省城镇体检—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技术导则(试行)》,督导各地对辖域内排水防涝市政设施,以及地下商城等城市低洼地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井盖巡查管理,及时补齐或更换丢失破损的井盖。加强易积水路段周边配电设施的安全巡查,防止人员触电。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安全运行。对排查发现的易涝点限期整改,条件所限暂不能整改的,要逐项落实补救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共梳理汇总全省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73项,率先实施5个县城的8项排水防涝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启动实施,将加快补齐城镇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切实提高城镇防灾减灾能力。做好应急值守,做好住建和水利、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及时掌握城市雨情、汛情和内涝险情,加强涝情和工作情况报送工作,遇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张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