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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岛免税购物经营主体可市场化竞争进入

原标题:离岛免税购物经营主体可市场化竞争进入

本报7月10日讯(记者李银)10日,海南省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公告,要求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和海南省批准,任何企业不得擅自发布在海南设立离岛免税购物店开展免税品经营的相关信息。违反规定者,海南省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部门发布公告称,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规划指导下,省财政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经营品牌、品种、价格和国际三同步的原则,采用招标等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并确定新增加的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经营主体,组织经营主体提出设立离岛免税店的申请,将依规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商务部审核后按程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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