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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中院出台意见司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原标题:邢台中院出台意见司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近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引导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六稳”“六保”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立足审判职能,为“六稳”“六保”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保居民就业,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劳动人事仲裁和司法诉讼协调联动,稳定企业复产用工;通过展期、续贷或者分期还款等方式协商解决融资纠纷,减轻企业融资负担;采用“放水养鱼”“活封活扣”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柔性司法助企发展。围绕保基本民生,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开启化解涉民纠纷“绿色通道”,妥善审理受疫情影响诉讼案件;完善有利于保障民生的优先审理执行机制,用好先予执行制度,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司法积案特别是涉民营企业积案排查清理,依法纠正涉产权纠纷冤假错案,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动建立“亲清”政商关系,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围绕保粮食能源安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严惩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重点打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惠农资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妥善审理农业生产纠纷,服务农耕生产恢复;依法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利用合作组织形式适度规模流转土地,规范农村新型经济关系发展;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围绕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妥善审理合同纠纷。针对“退单潮”问题,严格审查合同解除条件,鼓励企业订单履行;引导当事人通过调整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数额等方式变更协议,维持合同关系,缓解企业“订单荒”。围绕保基层运转,支持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支持各级政府实施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应急防控措施,妥善审理涉阻挠和违反防控措施、违反复工复产规定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不正当竞争等行政案件,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

意见明确,全市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六稳”“六保”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强化督查检查、注重宣传引导等措施,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机制,强化司法引导,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的浓厚氛围。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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