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宿州埇桥:1-6月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566人次
今年以来,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突出监督第一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真抓真管、善抓善管,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1至6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29人次。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处理566人次,占总数90%。
该区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采取“分层分类+精准施策”模式,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对象特点,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组织编印《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系列读本》,用足“活教材”,敲响“警示钟”,推进警示教育入脑入心。
据悉,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梳理信访举报、巡察反馈、日常监督、暗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加强对全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筑牢思想防线。
在此基础上,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严把入口、科学研判、精细化分流处置,确保线索无差错、无流失。抓实抓细信访举报处理工作流程,对上级转送、相关部门移送及自收的信访件,严格执行5个工作日内对接收的信访件受理、录入、分流、处置等工作。加强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强化对办案程序和实效的监督。
同时,在处置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过程中,首先运用第一种形态,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函询、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教育提醒。充分利用新媒体纪法宣传、观看警示教育片、重要节假日发送廉政提醒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打好廉洁“预防针”。
“我们要坚持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对处于违纪边缘的党员干部,要早发现、早提醒。”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深化“四种形态”的综合运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