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巡察微故事|外出考察4天为何没有产生交通费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在我,是我放松了对制定规定的执行……”在浙江省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月份的主题党日活动中,该中心主任刘跃德以己为鉴,向全体党员干部作出个人检讨。
事情源于去年的一次外出考察。
2019年12月,玉环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常规巡察,在查阅近年来的财务凭证时,巡察人员惊奇地发现,2019年4月份的财务账册中,有一笔外出考察费用报销,上面仅有住宿费和差旅费补贴支出。
一行5人外出考察4天,竟然没有报销交通费?
经了解,2019年3月26日到3月29日,刘跃德带领中心2名副主任和2名工作人员去宁波、绍兴、杭州、南通进行学习考察,与他们同行的还有3家单位负责人。3家单位分别为负责软件开发的公司、负责硬件维护的科技公司,以及负责资金业务的银行部门。
外出考察4天,地点是4个不同的城市,其中一个考察点还是省外的,怎么会没有交通费产生呢?带着这个疑问,巡察组随即对这次考察相关的报销凭据进行核实,从出差审批单到接待函,从出差费报销单到考察学习报告,从表面上看,整个考察符合规定要求。
12月5日,巡察组直接找到刘跃德等人进行了解,然而无论是带队的刘跃德还是同行的2名副主任华彬、沈琦斌,均表示学习考察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违规行为。
是真没有还是另有隐情?由于此次考察学习都在异地,难以调取相关资料,巡察组决定转化思路,从参与考察的3家管理服务对象入手,侧面了解相关情况。
令人意外的是,第二天一早,刘跃德却主动来到巡察组办公室。
“我想了一个晚上,觉得还是要跟组织说实话。”根据刘跃德的交代,在4天的外出考察中,他们乘坐的是其中一家管理服务单位安排的商务车,4天当中一行人的中餐、晚餐都是由3家管理服务单位轮流买单,其间多次饮酒。
“之前我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觉得难得出去考察一次,大家放松一点也没有关系。”刘跃德懊悔地说。
“带管理服务对象出去学习考察没什么问题,可让他们吃饭买单,还多次喝酒,是明显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巡察组组长郑海峰分析道,“如果没有管理服务关系,他们会这样热情地请你们吃喝吗?如果长此以往,还能在今后履职中做到公平公正、坚持原则吗?”
谈话结束后,巡察组分别去3家管理服务单位调取了相关的费用凭证,找到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核实,进一步固定了证据,并申请启动了快查快办手续,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给玉环市纪委监委。
2020年4月,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刘跃德、华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沈琦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另2名工作人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折算后的餐费由个人退回给3家管理服务单位。(通讯员王庆周大力||责任编辑李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