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访梁振英:维护国家安全法令香港社会重回正轨
中新社香港6月30日电题:专访梁振英:维护国家安全法令香港社会重回正轨
中新社记者张晓曦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6月30日正式颁布。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行政长官梁振英在香港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心情激动,他表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令香港社会重回正轨,会给香港社会带来稳定的局面。
梁振英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前任行政长官办公室受访时说,与1997年香港回归前相比,国家在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进步,港人对内地有信心,对香港更有信心。过去一个多月来,确实有人想在香港制造针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恐慌与不信任,但对于参与过香港回归全过程的他来说,今天香港的经济、民生、民心,与中国政府1982年宣布要在1997年收回香港时相比,已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今天香港的情况非常稳定,没有出现过1982年到1997年那15年的‘过渡期’的不稳定。”梁振英指出,目前有大量的香港居民长期在内地工作、生活、养老、求学,这也是上世纪80年代没有的情况,说明现在的宏观情况已完全不一样了,国家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与地位,与38年前也完全不同。
梁振英认为,自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公布以来,香港社会各方面的反应都相当不错,一些经济上的主要指标如楼市、股市等,也都相当平稳。
对于信心的来源,他分析,一方面是经过了1982年至1997年的“过渡期”后,港人已有了“经验”,不会再随便相信危言耸听的说法;另一方面,目前国家的各个方面与香港回归前相比,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其中就包括法治方面的进步,而这也是港人能够耳闻目睹的。
他表示,一部由国家层面制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在香港实施,恰是体现了“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大原则。由于香港特区立法会少数反对派利用“拉布”等伎俩,使香港一直未能自行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正是弥补了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缺陷。
他还指出,此次立法,国家对香港是高度信任的,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对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规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绝大多数情况下,有关案件将由香港的执法、司法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谈及法律实施后的影响,梁振英表示,香港是一个高度开放与自由的社会,非常欢迎各方面的朋友到此投资、留学和发展等。但同时,香港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也必须有这样的立法和执法力量。如果有人想要在香港作出一些影响国家安全、影响香港社会的图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会令其知难而退。
梁振英强调,任何一个社会、包括香港,必须要有稳定的环境,才可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现在有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相信会给香港社会带来稳定的局面。
他还表示,香港过去一直有点像一个“不设防”的城市,经过100多年的殖民统治,不仅是法律方面对于维护国家安全有所欠缺,一般市民的国家安全意识也比较薄弱。此次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本身也是对香港市民很好的国民教育和国家安全意识教育。现在这方面工作开了一个头,接下来还要持续、加强地做,尤其是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对校务工作的管理。
梁振英还提到,过去一年因参与“修例风波”相关的违法活动而被拘捕的人,现已陆续在接受审判,从一些被定罪者的“求情”中可以看出,不少青少年是被误导,他们也已反省,希望得到轻判。这对于香港社会来说也是很好的教育和应该吸取的教训。
梁振英表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的颁布,令香港社会重回正轨。香港应抓好国家发展的机遇,积极解决香港社会经济发展及民生上的各种问题,包括房屋问题、土地短缺问题,以及毕业生事业发展的问题等等。
“香港是个很好的地方。”梁振英说,除了为香港750万人口谋取更美好的生活的同时,他希望香港还可以发挥“一国两制”的优势,为国家未来的发展作出更好、更大的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