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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聚焦派驻监督痛点难点开出七剂药方

原标题:海淀:聚焦派驻监督痛点难点开出七剂药方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海淀区纪委监委两次召开派驻工作例会,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存在的监督力量不足、专门办案人员缺乏、获取信息不及时等工作痛点难点,开出了七剂药方。

一是建立分片协作和联络机制。将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为6个片区,党风政风监督室指定6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分别与各组对接联系,承担日常协调指导、沟通联络、服务保障,组织开展联合监督、联合办案,传达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收集并反馈问题等工作。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各指定2名联络员,每人负责3个片区,联系指导开展线索办理、审理工作。

二是建立派驻监督例会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派驻监督工作例会。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就监督检查、线索处置等工作进行沟通协商;通过案件办理评估、面对面研究等方式,加强对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是建立文件传阅机制。为解决派驻机构获取信息不及时、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上级相关文件、领导批示、重要文件等资料,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络员协调相关业务部室组织传达学习。

四是建立联合办案机制。为解决审查、内审人员不足问题,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络员协调,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联络员参与,统筹片区内各组人员力量,推行片区内联合办案、联合审理工作模式。

五是建立统筹协办机制。对疑难复杂、核查困难的问题线索,可由派驻机构提出协助开展工作的需求,由相关部室派业务骨干指导办理。派驻机构开展工作过程中,需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公共信息核查等手段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协助。

六是建立分片考核培训机制。制定派驻机构履职清单,强化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的业务考核,为评优评奖提供参考。统筹安排派驻机构人员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区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

七是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派驻机构至少每半年向主管副书记报告1次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按照规定,派驻机构负责人每年年底向区纪委监委述责述廉。被监督单位发生的重大或突发情况及重要舆情信息,及时逐级呈报。(文/杨文菁张倩责编/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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