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酒驾醉驾和妨碍公务,湖南4名党员干部被处理!
据湘潭市纪委市监委官方微信“廉洁湘潭”日前消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现将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和妨碍公务问题通报如下:
1、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城市双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何江醉驾问题。2019年9月4日,何江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岳塘区高新路行驶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2019年10月,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鉴于何江系2014年12月违纪受处分后再次违纪,2020年6月,何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
2、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处级干部樊胜利妨碍公务问题。2019年11月5日,樊胜利驾驶机动车在岳塘区高新路上行驶时遇到交警设卡执勤,为逃避执法,樊胜利不顾交警指令,原地掉头逆行逃离现场。2019年12月,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对樊胜利妨碍公务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鉴于樊胜利系2014年9月违纪受处分后再次违纪,2020年6月,樊胜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来源:长沙晚报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