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北省科技创新券最高补贴15万元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记者李代姣通讯员薛华)记者从6月23日召开的全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上了解到,河北省科技创新券补贴额度上限增加到每年每家企业1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等作为优先支持企业,补贴额度上限为每年每家15万元。
据介绍,科技创新券是政府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免费发放的权益凭证,主要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利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于2016年开始实施,今年初又进行了全新升级,门槛降低,审批更快,额度更大。
申领门槛低,科技型中小企业都能领。创新券升级版取消了原营业收入2000万元的限制,取消企业营业额限制,取消首次申领额度和3个月内使用、6个月内用完等限制。只要是省内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信息平台注册即可查询年度申领金额上限,企业合同备案和发券同步完成。
服务机构多,全国1700多家科研机构都能选。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深入推进,创新券在京津冀已经实现通用通兑,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范围更是扩大到全国,达1700多家。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等300多所国内一流高等学府科研机构,近千家京津开放实验室,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全部资源均纳入创新券可用范围,为河北省科技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优质科研资源。
使用范围广,四种创新都能补。创新券不仅能用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在试验测试和创新方法培训方面也可以申领使用。
支持额度大,最高可达15万元。创新券补贴额度上限增加到每年每家企业1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等作为优先支持企业,补贴额度上限为每年每家15万元,按服务金额50%的比例进行补贴,即企业研发服务支出金额超过30万元,就可拿到15万元的满额补贴。
全过程网上办。启用河北省级创新券信息管理平台(//www.hebcxq.cn/),企业注册和创新券的申请、审批、兑付,全程网上办理。
审批兑付快。创新券细则明确规定5天内完成发券审核,每季度兑付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兑付次数。
据悉,此次创新券升级版的出台,进一步扩大了创新券的使用范围,简化了审核流程,提高了兑付额度,有利于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助力企业与高校院所等机构更好地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