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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法院以“法院+工会”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原标题:碑林法院以“法院+工会”助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陕西法院网讯作为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反映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状况。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提出了新考验。为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更好的保护劳动者权益,助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西安碑林法院与区总工会联合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6月18日,驻院工会调解员已快速化解了两起劳动争议案件。

与以往不同的是,碑林法院不再对劳动争议案件直接进入审判程序,而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案卷资料通过线上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传送。在平台接收法院委托申请后,工会调解员点击“受理”,即进入调解模式。

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

陕西某公司与王某于2019年8月1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月薪4100元,受疫情影响陕西某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王某1-3月工资,王某向劳仲委申请仲裁,陕西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碑林法院提起诉讼。经驻院工会调解员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陕西某公司于调解当日一次性向王某支付20000元,碑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王玉叶法官当即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

李某于2018年4月8日入职某工程公司,2019年2月28日离职,在此期间,该工程公司拖欠李某工资11832.54元。李某向劳仲委申请仲裁,因不服仲裁裁决,向碑林法院提起诉讼。经驻院工会调解员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工程公司同意向李某支付11000元。

以前工会调解不具强制执行力,调解后如果一方赖账,就无法保障协议的履行。“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将“诉”的权威性、规范性和“调”的便利性、非对抗性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相当于为工会调解“赋能”,让工会化解劳动争议更有公信力,为实现“六稳”“六保”、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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