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硬核”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1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云南省支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解读《若干意见》,并答记者问。
“去年同期挂牌的6个自贸试验区都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相比其他自贸试验区,我省出台的《若干意见》更具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云南省商务厅厅长赵瑞君介绍,《若干意见》共8个方面23条具体措施,它从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同时面临着改革和发展双重任务的实际出发,明确云南将从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持续推进金融对外开放、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规划土地支撑、打造国际化人才环境六个维度给予支持,支持范围覆盖了自贸试验区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土地、财税、金融、产业、改革自主权等要素,支持范围更广,支持力度更强。
《若干意见》以更大的改革自主权提升自贸试验区内生动力。通过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完善以支持改革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在制度创新工作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等措施,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
通过赋予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省级和州(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完善调整省级管理权限下放内容和方式,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自主权。通过加快“智慧政务”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区域评估工作、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信用监管等举措,着力打造自贸试验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支持先行先试举措,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昆明日报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