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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重申“涉港国安法”合宪合法、合情合理

今天上午,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会上,林郑月娥再次重申,全国人大关于“涉港国安法”的决定合宪合法、合情合理。

林郑月娥重申“涉港国安法”合宪合法、合情合理

林郑月娥认为“涉港国安法”立法完全合宪合法。《基本法》第23条反映中央对特区信任,要求特区自行立法,但不等于中央放弃立法事权。这次是以国家最高法律,即宪法为依据;由全国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制订,符合基本法相关要求。其合宪合法是不容置疑,批评立法的外国人士也应看看,自己国家是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林郑月娥称,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但回归23年来一直未有健全的法律机制维护国家安全。加上去年一直发生的黑暴事件,中央政府不能视而不理。中央出手订立“涉港国安法”合情合理,也得到了近300万市民的签名支持。

林郑月娥强调,“涉港国安法”是一条全国性法律,不只保障香港的安全,同时也是让香港加强能力保护国家安全。理解大家关注立法的心情,但法律打击的只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保护的是绝大多数市民的合法权利。

对于港澳办副主任邓中华昨日出席《基本法》研讨会时,提到“‘涉港国安法’具有不可挑战的地位和权威,任何香港本地法律均不得与该法相抵触”。林郑月娥称,王辰在宣读“涉港国安法”草案时强调5大基本原则,包括依法办事、保障港人合法权益等。此外,《国际人权公约》所提到的各方自由,也受制于国家安全,所以国家安全的重要程度是有根本性及凌驾性的存在。

林郑月娥还提到,5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涉港国安法”后,中央一直在听取意见,希望立法工作顺利进行,香港早日恢复繁荣稳定。并喊话“妖魔化、污名化”国安法的反对人士尽快“停手”,这样做是与香港广大市民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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